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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凡稱呼我主啊、主啊的人、不能都進天國、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、纔能進去。」「因為神的旨意原是要你們行善。」「行善的復活得生、作惡的復活定罪。」(太7:19)(彼前2:15)(約5:29)

基督的教會說:信耶穌得永生。當有人提出其他經文證明〝行善的復活得生〞時、教會就說:「人稱義是因著信、不在乎遵行律法‧」、「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、因行律法、能在神面前稱義‧」或說:「神揀選人的旨意、不在乎人的行為、乃在乎召人的主‧」
這句中的〝不在乎遵行律法〞和〝不在乎行為〞意思是說〝不必遵行律法〞嗎?是說〝不在乎行為的善惡〞嗎?教會確實釋這麼解釋這些經文‧所以基督的教會傳的福音是〝信耶穌得永生‧沒有信耶穌、行善也沒有用〞。
但是如果教會要堅持這樣的論調、勢必得推翻或忽略聖經中關於〝在乎行為、在乎離惡行善、惟獨不在乎是否上帝的選民或外邦人〞這些多得不可勝數的經文。教會也確實這麼作了‧所以他們說:那些經文是神對信主的人說的‧意思是信主以後、有好行為的、就可以得永生‧但並不代表沒有信主的人、有了好行為、就可以得永生。
所以教會的結論是:(一).沒有好行為、信了耶穌也沒用、也不能得救。(二).沒有信耶穌的人、再多的好行為、也不能得永生、也要下陰間、下地獄。
事實的情況是:信了耶穌、有了好行為、也是不夠的‧還要有聚會、也要有敬拜、更要有奉獻、服事、十一、建堂、傳福音、禱告、順服權柄、. . . . . . . . . . . .。
這哪裡是保羅所傳的耶穌呢?哪裡是耶穌所講的福音呢?哪裡是上帝所應許的靈呢?保羅所傳的耶穌、必按各人行為的善惡審判各人‧耶穌所講的福音、是遵行神旨意的就能進天國‧上帝所應許的靈、能使人得不犯罪的真自由、能使人行為完全。基督的教會實在得了〝另一個〞福音、傳了〝另一個〞耶穌、受了〝另一個〞靈了。

〝人稱義是因著信、不在乎遵行律法〞、以及〝神揀選人的旨意、不在乎人的行為、乃在乎召人的主〞、意思是說〝不必遵行愛人如己的律法〞嗎?是說〝不在乎行為的善惡〞嗎?保羅明明是指著〝不必遵行舊約律法裡面一切宗教的儀文和割禮〞以及論到豫知的角度時、〝為表達上帝的豫知〞而說的話。
請看他在羅馬書說:「因為外面作猶太人的、不是猶太人、外面肉身的割禮、也不是割禮‧惟有裡面作的、才是猶太人‧割禮也是心裡的、在乎靈、不在乎儀文‧」在加拉太書說:「我是這麼說、神豫先所立的約、不能被那四百三十年以後的律法廢掉、叫應許歸於虛空。. . 律法是我們訓蒙的師傅、引我們到基督那裡、使我們因信稱義。但這信既然來到、我們從此就不在師傅的手下了。」(羅2:28~29)(拉4:17)(24~25)
這裡所說、不在乎遵行律法、指的是那四百三十年以後的律法、也就是摩西所傳〝舊約裡面諸般宗教的儀文和割禮的律法〞‧並非指著〝舊約中具有愛人如己精神的律法〞。
律法的精神就是愛人如己,失去了愛人如己的精神、律法就成為奴役人民的工具‧所以耶穌說:「律法的一點一畫都不能廢去。」指的是律法的精神一點也不能廢去。
再看保羅那句話的前後文:「雙子還沒有生下來、善惡還沒有做出來、只因要顯明神揀選人的旨意、不在乎人的行為、乃在乎召人的主、神就對利百加說、『將來大的要服事小的。』正如經上所記、『雅各是我所愛的、以掃是我所惡的。』」
這句話表達的是〝神的揀選是根據神的豫知,神所豫知的、是在人的行為以先、內心的善惡〞。
神豫定人〝得救或滅亡〞、不是〝不論善惡〞、乃是豫定「行善的復活得生、作惡的復活定罪」‧並且、不是看見了人的行為、才決定他是得救或滅亡‧乃是「在萬世以前、當我們在神那裡時、他就知道人心的善惡、以及人在自由意志之下將有的反應、並做了揀選和安排、讓人在今世用自己〝行為的善惡〞來證明〝神在自己身上得救或滅亡的豫定〞。」(弗1:4)(羅9:22~23)(太16:27)(約5:29)
詩篇說、神喜愛公義、恨惡罪惡‧既然如此、神怎麼會〝不在乎人行為的善惡〞呢?其實保羅說的是〝不在乎舊約裡面一切宗教的行為、活動、儀文、割禮〞,既是如此、當然也不會在乎〝新約裡面一切宗教的行為、活動、儀文、洗禮〞‧惟獨〝在乎靈、在乎愛人如己的精神、在乎內心的善惡、行為的好壞、是非、及對錯〞,因為「字句叫人死、精意叫人活」。
律法的精神就是「愛人如己」,愛人的就得永生、「愛人的就完全了律法」。

信耶穌就可以得永生麼?當然不是‧還要行善。誰能否定這一點呢?至少不會在公開場合這麼說。既然如此、為什麼說、〝信耶穌得永生〞呢?為什麼不說〝信耶穌、加上行善、就可以得永生〞呢?這樣、〝信耶穌〞就不是得永生唯一的道路了,行善才是‧因為彼得說:「神的旨意原是要你們行善。」大衛說:「你當離惡行善、就可永遠安居。」耶穌說:「行善的復活得生、作惡的復活定罪。」(彼前2:15)(詩37:27)(約5:29)
這樣看來、行善才是得永生的關鍵。
如果教會說──〝有了行善、沒有信穌、也是不能得永生〞,所以信耶穌才是唯一的永生之道。這是從哪裡得的結論呢?如果〝信耶穌〞是永生的唯一道路、為什麼雅各書說「沒有行為的信心就是死的」呢?為什麼奉主的名傳道、奉主的名趕鬼、奉主的名行許多異能、主卻對他說:「我從來不認識你們、你們這些作惡的人、離開我去罷」呢?沒有〝信耶穌〞、怎麼會〝稱呼耶穌為主〞呢?怎麼會〝奉主的名傳道、趕鬼、行許多異能〞呢?〝信了耶穌〞怎麼還會是〝死的〞呢?怎麼還會是〝作惡的〞呢?因為〝信耶穌〞的、不一定〝行真理〞、不等於是〝來就光〞的‧所以說〝奉主名傳道、趕鬼、行許多異能、主卻不認他‧〞但〝行真理〞的、卻〝必定來就光〞、也〝必定信耶穌〞‧並且〝行善〞就是〝行真理〞。教會所傳的〝信〞、和耶穌所說的「信」不是同一個「信」‧教會所說的〝信〞、是〝宗教儀文洗禮的信〞;耶穌所說的「信」、是「遵行主道的信」。
詩篇說:「地和其中所充滿的、世界和住在其間的、都屬耶和華。. . 誰能登耶和華的山‧誰能站在他的聖所‧就是手潔心清、不向虛妄、起誓不懷詭詐的人。他必蒙耶和華賜福、又蒙救他的神使他成義。這是尋求耶和華的族類、是尋求你面的雅各。」(詩24:1~6)
大衛說的是──按正路而行的、才配住在神面前‧在神的眼中、他就像雅各一樣、是尋求神的百姓‧必蒙神賜福、拯救、使他成義。如果生前沒有〝儀文洗禮之信〞的、當他見了神的面的時候、神必將他的〝約〞──〝基督耶穌〞指示他、加給他〝儀文洗禮的信〞、使他〝因信稱義〞‧因為他〝必不見死、必住在神面前、必稱呼耶穌為主、必得著救恩〞。(詩25:8~14)(約8:51)(詩140:12)(林前12:3)(詩50:23)

「行善的屬乎神‧行惡的、未曾見過神。」(約三11)
「所以那未受〝洗禮〞的、若遵守律法的條例、他雖然未受〝洗禮〞、豈不算是有〝洗禮〞麼。而且那本來未受〝洗禮〞的、若能全守律法、豈不是要審判你這有儀文和〝洗禮〞竟犯律法的人麼。. . 在乎靈不在乎儀文。」(羅2:25~29)
「他必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‧. . 先是猶太人、後是希利尼人‧因為神不偏待人。」 (2:6~11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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