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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所以人得為後嗣是本乎信‧因此就屬乎恩‧叫應許定然歸給一切後裔‧不但歸給那屬乎律法的、也歸給那效法亞伯拉罕之信的。」【羅4:16】


保羅說:「人稱義是因著信、不在乎遵行律法。」所以教會說:「行善不能得永生、信耶穌才能。」乍聽之下、順理成章,依此類推、猶太人也不能得救了,雅各、以撒、亞伯拉罕也不能得救了,因為〝信耶穌才能得永生〞嘛,信耶和華當然不能囉,否則怎麼能說〝信耶穌〞是得救惟一的方式呢?

基督徒〝因信稱義〞而自認是得救的一羣,經上說:「亞伯蘭信耶和華、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。」【創15:6】到底憑著什麼、教會說、沒有信耶穌的人都不能進天國、得永生呢?這不是抓住字句、斷章取義了麼?亞伯拉罕沒有信耶穌,以撒沒有,雅各也沒有,他們信的是『耶和華』。教會應該不致認為亞伯拉罕、以撒、雅各沒有得救罷?!若是亞伯拉罕、以撒、雅各信『耶和華』可以得救,以色列民族也信『耶和華』,他們為什麼不能得救呢?
因為『亞伯拉罕信耶和華、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』的這句經文、在保羅靈意的解經之下、我們這些〝外邦人〞的基督徒今日才得以〝搭便車〞、藉著亞伯拉罕的『信』、牽扯出基督徒的『信』、叫我們這些外邦人硬是跟亞伯拉罕沾上邊、稱作效法『亞伯拉罕之信』的後裔、使我們也因信亞伯拉罕的〝那一個〞後裔而稱為義,我們基督徒可以〝忘恩負義、過河拆橋〞、忘了救恩是從猶太人出來的、又忘了猶太人所信的、跟亞伯拉罕一樣、都是信『耶和華』的麼?竟然說以色列人沒有信耶穌也不能得救?若是沒有信耶穌就不能得救、亞伯拉罕也就沒有得救了,以撒、雅各也就沒有得救了。若是亞伯拉罕信耶和華可以得救、以色列民族當然也可以得救了,因為神是不偏待人。

先不談行善進天國的這檔事,起碼猶太人跟基督徒一樣、都是因信稱義的、都能進天國、得永生。若是因為『不信子的就沒有父』、所以不信耶穌的就不能得救,這也只限於那些主耶穌在世時、見到主耶穌的行事為人、聽到主耶穌所傳上帝的公義之道、卻不信他就是經上豫言要來的救主的那些毒蛇種類的文士、法利賽人而已,並非整個以色列民族都不信子,也不是耶穌來了以後、舊約聖經從此就改變了、改為信『耶和華』沒有用、信『耶穌』才有用。人沒有看到、沒有聽到、怎麼信呢?經上說、沒有看到、沒有聽到子的人就沒有罪,這是主耶穌在約翰福音說的。否則、在基督教會版所定義的真理之下、亞伯拉罕、以撒、雅各也都沒有得救了,在基督教會版所定義的真理下、自古以來的以色列民族也都要下地獄了。
保羅說:「叫應許定然歸給一切後裔,不但歸給那屬乎律法的、也歸給那效法亞伯拉罕之信的。」這段經文說得很清楚、就是〝屬乎律法〞的猶太人、跟〝效法亞伯拉罕之信〞的基督徒、都能承受神對亞伯拉罕的應許,因為這應許是歸給『一切後裔』的、不是單歸給『效法亞伯拉罕之信』的。經上的話不能廢,聖靈藉著摩西說、亞伯蘭信『耶和華』、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,如今經上的話改變了麼?現在信『耶和華』的以色列民族、就不再被稱為義了嗎?真要這樣定義、就不要說舊約是『聖經』了,乾脆說他是『參考書』。

所以、我們基督徒不要再作過河拆橋的人、說以色列民族沒有信耶穌不能得救,因為我們的『信』如何使基督教徒稱義、他們的『信』也如何使猶太教徒稱義,主耶穌來乃是奉猶太人的神、也是我們的神、天父上帝『耶和華』的名而來,並不是憑著他自己的名『耶穌』來的。
看清楚上下文,保羅說:「所以我們看定了、人稱義是因著信、不在乎遵行律法。難道神只作猶太人的神麼?不也是作外邦人的神麼?是的、也作外邦人的神。神既是一位、他就要因信稱那受割禮的為義、也要因信稱那未受割禮的為義。. . . . 叫應許定然歸給一切後裔‧〝不但〞歸給那屬乎律法的、〝也〞歸給那效法亞伯拉罕之信的。」以色列民族是亞伯拉罕屬乎舊約律法的後裔、基督徒就是效法亞伯拉罕之信的後裔,這兩者〝都是〞亞伯拉罕的後裔。

這樣、信耶和華的猶太人跟信耶穌的基督徒都能得救麼?信『耶和華』的人若是〝誠實的〞遵守舊約的律法、信『耶穌』的人若是〝誠實的〞效法亞伯拉罕的信、這兩種人就都可以承受神對亞伯拉罕的應許,若是不然、即使是身為屬乎律法的猶太人、又跟主耶穌朝夕相處、有師徒之親、身兼信『耶穌』與信『耶和華』雙重之〝信〞的猶大、還是沒有得救,因為他〝雙重的信〞、都是『宗教版的信』。
如果說、憑著舊約信耶和華稱義、加上憑著新約信耶穌稱義的猶大、不是〝真正的〞『信耶穌』、所以不能得救,那麼加入基督教而稱義的基督徒、跟『信耶穌』的猶大不也是一樣麼?基督徒所有的也不過是『宗教版的信』而已、跟猶大一樣,『宗教版的信』是不能使人得永生的,更別談進天國了。基督徒還自以為義、自認必然得救、一口咬定教外的行道者都不能得永生麼?教外的行道者所憑藉的、乃是〝未受割禮而信〞、是〝新約聖經律法以外的信〞、是『亞伯拉罕的信』,不像在舊約聖經律法以下的猶太人、也不像在新約聖經律法以下的基督徒、所倚靠的是〝宗教儀文和割禮、洗禮的信〞,這是〝聖經律法的信〞、是『宗教版的信』、只能使人稱義、不能使人得救。
『宗教版的信』就像是預支存款一樣、到神追討的時候、若是沒有誠實的善行可償還所欠下神豫先稱義的恩典、還是要被抓起來關的,但遵行神愛人如己的道、就是積蓄財寶在天上,不會有蟲子來咬、也沒有賊能偷得走,到神向世人算帳時、他們憑著行道所證明的『信』、就是『宗教律法以外、亞伯拉罕的信』、可以無虧的站在神面前、蒙神稱為義,並且他們也是配得的,因為有『公義之道』和他們的『信心』為證、這『信』就是行道者『誠實的善行』。
這樣、我們這些靠著主耶穌向神貸款的基督徒、在神面前的負債之人、怎敢向教外那些效法亞伯拉罕未受割禮而信、在神面前有存款的義人囂張誇口呢?這些誇口的人、將來在神面前都是要受審判的。

誠實的行道者才是亞伯拉罕的後裔,因為『亞伯拉罕的信』是在宗教行為的割禮之前,他的『信』、乃是他對神、對人『正直與合理的言行』,這種『信』也就是『公義的言行』。
保羅這麼說:「我們所說、亞伯拉罕的信、就算為他的義、是怎麼算的呢?. . . 乃是在未受割禮的時候。並且他受了割禮的記號、作他未受割禮的時候、因信稱義的印證,叫他作一切未受割禮之人的父、使他們也算為義,又作受割禮之人的父、就是那些不但受割禮、並且按著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、未受割禮而信之蹤跡去行的人。」亞伯拉罕原就是世上所有〝行義之人〞的父了,因為在亞伯拉罕有宗教的割禮之前、上帝已經應許他「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得福」,在亞伯拉罕有宗教的割禮之前、因為他的『信』、已經是上帝面前的義人了,因此成為世上一切義人的『信心之父』。

〝未受割禮〞的人、能稱義嗎?以猶太宗教對〝信耶和華〞的定義,沒有受割禮、能承受神對亞伯拉罕的應許嗎?以基督宗教對〝信耶穌〞的定義,沒有受洗、能稱義嗎?能承受神對亞伯拉罕的應許嗎?這兩個宗教不都是以宗教的儀文和割禮、洗禮為『信主』的定義嗎?否則、教會就不會說〝行善不能得永生、信耶穌才能〞了。
但是上帝沒有對亞伯拉罕提出〝割禮〞的要求之前、就已經看亞伯拉罕為『有信之人』、並且以此『信』為亞伯拉罕的義,這『未受割禮而有的〝信〞』是什麼呢?就是『正直與合理的言行』。
亞伯拉罕未受割禮、卻因『行道證信』成為神面前的義人、以致蒙神應許將有『天上星』的後裔、應許他作世上一切〝誠實行道者〞之父,亞伯拉罕受割禮、不過是神為了施恩給『律法以下之人』、使〝凡在律法以下的罪人〞都可以搭亞伯拉罕這位義人未受割禮而『信』的便車、因『宗教版的信』也蒙恩稱義、好叫這些稱義之人也學義、以致成義。這就是『神的義』,是『本於信、以致於信』的,本於『義人因信得生』、以致於『罪人因信稱義』,又因稱罪人為義之恩、叫罪人也學義以致成義。重點就在於『亞伯拉罕之信』,這才是得救的關鍵,割禮、洗禮都是可有可無的。

亞伯拉罕是先行義證信、後受割禮,以色列民族則是先受割禮、後行義證信。亞伯拉罕有『行為之信』、以色列民族有『恩典之信』,這『恩典之信』是『免費奉送的〝信〞、宗教版的〝信〞』。基督徒的〝信〞也是『恩典之信』、是『免費奉送的信』,經上是這麼說:「並且地上萬國必因你的後裔得福‧都因亞伯拉罕聽從我的話、遵守我的吩咐、和我的命令、律例、法度。」我們是因義人『亞伯拉罕之信』得福的,所以說:「本於信、以致於信,本於義人因〝信〞得生、以致於我們這些罪人的因信稱義。」
亞伯拉罕的信、是『宗教律法以外的信』、是『割禮、洗禮以外的信』、是『行為之信』、是『誠實的善行』,以色列民族與基督徒的信、則都是『宗教律法的信』、是『割禮、洗禮的信』、是『恩典之信』、是『宗教版的信』。
關鍵在於『神的道』!遵行了神的道、就有『亞伯拉罕之信』,我是這麼說、凡『誠實行道的人』都是有信心之人,凡遵行神愛人如己之道的人、都是主耶穌的真信徒,因為耶穌就是『公義之道』。
這就是全知、全智、全能的上帝所使用的一種既慈愛、又公義的方法、用以〝分別善惡〞、又使人〝無可誇口〞,要按各人行為的善惡報應各人──「行善的復活得生、作惡的復活定罪。」

遵行了神的道、『信』耶和華可以得救,『信』耶穌可以得救,『信』公義之道也可以得救。違背了神的道、『信耶和華』不能得救,『信耶穌』不能得救,『信公義之道』也不能得救。
神的道就是愛人如己、為愛捨己的公義之道,就是為我們捨己的救主『基督耶穌』自己,就是公義的『真理之聖靈』,就是『愛人如己、為愛捨己』的真理,是『無論何事、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、你們也要怎樣待人』的道理,因為『公義之道』就是律法和先知所講一切道理的總綱。
所以保羅說:「人稱義是因著信、不在乎遵行律法」這段經文按著正意來解釋、是這樣的:「人能夠在神面前成為義人、是因著誠實行善所證明的信、不是因著遵行舊約聖經中、猶太宗教的儀文和割禮的律法,也不是因著遵行新約聖經中、基督宗教的儀文和洗禮的律法。」

要得著神的義、『宗教版的信』是不行的、也是不夠的,但有了『亞伯拉罕之信』的、就必能得著神的義,因為凡有的、還要加給他、叫他有餘,沒有的、連他自以為有的、也要從他奪去。凡有『亞伯拉罕之信』的、神還要加給他『宗教版稱義之信』,凡沒有『亞伯拉罕之信』的、連他自以為有『宗教版的信』、神也要奪去他自以為有的義、並且定他的罪。

那麼行善到底能不能得救、得永生呢?當然能了!神的旨意原本就是要人行善!所以主耶穌說:「行善的復活得生、作惡的復活定罪。」
成為基督徒、不一定能夠得永生,誠實行善、誠實愛人如己、卻必然得永生、也能夠進天國,就像身為以色列人不一定得救、但是遵行神愛人如己之道的人、卻必然得救,所以說關鍵不在於『宗教定義的信耶穌』、而是在於『遵行神的道』。
我再說、經上對於『信』的定義、在於『相信耶穌所傳上帝的公義之道』、在於『遵行耶穌所傳上帝的公義之道』,這也是憑著聖靈的意思說的、並不是憑著聖經的字句,若是憑著字句、基督徒跟亞伯拉罕也沾不上邊了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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